以行政首長與立法部門多數席次所屬之政黨觀察府會結構型態,就學理而言,可區分為「一致政府」(unified government)與分立政府。一致政府意指在政府體制中,行政與立法部門皆由同一政黨所控制。相對地,分立政府意指在政府體制中,行政與立法部門分屬不同政黨控制。在一院制(unicameralism)體制中,分立政府乃指議會多數與行政部門皆由同一政黨所控制。在兩院制(bicameralism)體制中,當兩個民選議會均擁有實質的立法權,只要有其中的一院多數議席由不同於行政部門所屬的政黨掌控,即可稱為分立政府,簡言之,分立政府乃是行政首長無法同時擁有立法部門的多數議席。 在近年來分立政府的研究脈絡之中,Mayhew這本著作的重心置於探究不同政府型態的運作結果;換言之,分立政府是否較一致政府更易導致政策滯塞與府會互動僵局。